罗马书 4 -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 (附应用注释)

罗马书 4 -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 (附应用注释)

圣经版本:和合本修订版(RCUVSS)

应用注释:摘自与翻译《生命应用研读圣经》(新国际版.NIV)


罗马书 4


亚伯拉罕的榜样

1 这样,那按肉体作我们祖宗的亚伯拉罕,我们要怎么说呢? 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他就有可夸的,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无可夸。 3 经上说什么呢?“亚伯拉罕信了上帝,这就算他为义。” 4 做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,而是应得的; 5 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的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 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之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:

7 “过犯得赦免,罪恶蒙遮盖的人有福了!

8 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样的人有福了!”

9 如此看来,这福只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我们说,因着信,就算亚伯拉罕为义。 10 那么,这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还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而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 11 并且,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, 12 也使他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而且跟随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的足迹的人。


应许因信而实现

13 因为上帝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不是藉着律法,而是藉着信而得的义。 14 若是属于律法的人才是后嗣,信就落空了,应许也就失效了。 15 因为律法是惹动愤怒的,哪里没有律法,哪里就没有过犯。

16-17 所以,人作后嗣是出于信,因此就属乎恩,以致应许保证归给所有的后裔,不但归给那属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人。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为有的上帝,在这位上帝面前亚伯拉罕成为我们众人的父,如经上所记:“我已经立你作多国之父。” 18 他在没有盼望的时候,仍存着盼望来相信,就得以作多国之父,正如先前所说:“你的后裔将要如此。” 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,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,撒拉也不可能生育,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, 20 仍仰望上帝的应许,总没有因不信而起疑惑,反倒因信而刚强,将荣耀归给上帝, 21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成就。 22所以这也就算他为义。 23 “算他为义”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, 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,就是为我们这些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。 25 耶稣被出卖,是为我们的过犯;他复活,是为使我们称义。


应用注释

4:1-3 犹太人以身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为荣。保罗指出,割礼是外邦人敬拜别神的民族中并不常见的仪式,因此这项仪式对犹太人而言具有极重要的地位。神将这项祝福与命令赐给了亚伯拉罕(创世记 17:9-14)。

     保罗强调,亚伯拉罕并不是因行割礼而被神接纳;亚伯拉罕是在未受割礼之前,就单凭信心蒙神悦纳的。创世记 12:1-3 记载,神呼召亚伯拉罕时,他已经 75 岁;而割礼的仪式直到他 99 岁时才设立(创世记 17:1-14)。仪式和礼典是我们信仰的提醒,也可用于教导新信徒和年轻信徒,但我们不应以为这些仪式能在神面前为我们加添功劳。这些仪式只是外在的记号和印证,表明我们内心的信心与倚靠。我们的信仰焦点应当放在耶稣和他救赎的工作上,而不是我们自己的行为。

4:16 保罗解释说,亚伯拉罕是在还未听闻那些后来对犹太人极其重要的礼仪之前,就已经单凭信心讨神喜悦的。我们也是如此,只靠信心得救,没有别的附加条件。我们不是靠爱神或行善得救,也不是靠信心加上爱心,或信心加上善行得救。我们唯有借着信靠耶稣基督、倚赖他赦免我们一切的罪,才能得救。(有关亚伯拉罕的更多资料,请参见第 27 页的人物简介。)

4:17 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(或立约)说,亚伯拉罕将成为多国之父(创世记 17:2-4),而全世界都要因他得福(创世记 12:3)。这个应许在耶稣基督里应验了。耶稣出自亚伯拉罕的后裔,确实,全世界因他而得福,并且直到今日仍不断蒙福。

4:21 亚伯拉罕从未怀疑神必定会成就祂的应许。亚伯拉罕的一生中有过错误、罪过与失败,也有智慧与良善,但他始终信靠神。他的信心因面对障碍而更坚定,他的生命也成为信心付诸行动的榜样。若他只是看自己是否有能力征服迦南、建立民族,他早就绝望放弃了。但亚伯拉罕仰望神,顺服祂,并耐心等候神成就祂的话语。

4:25 当我们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时,就发生了一场交换。我们将我们的罪交给基督,而他赐给我们他的义与赦免(参哥林多后书 5:21)。这恩典完全不是我们能赚取的,唯有借着基督,我们才能在神眼中被看为义。这对我们而言是极美的交换!但可惜的是,仍有许多人拒绝这份礼物,继续照着自己的方式生活,与神隔绝。


摘自与翻译《生命应用研读圣经》——第三版(新国际版)